近日,临江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案情扑朔迷离,而法庭工作人员的坚韧精神却为案件顺利送达铺平了道路。
案中原告谢某某,1999年购买了一处房产,附赠了2.39亩的自留地。然而,2022年4月,原告在这片土地上栽种了7000棵刺嫩芽,却在同年5月遭遇了无情的破坏。被告刘某某不顾原告的劝阻,强行在土地上种植了玉米并喷洒农药,导致原告巨大的财产损失。原告多次寻求被告的合理赔偿,却始终遭到被告的拒绝,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最终决定将此案告上法庭。
然而,案件的送达工作却陷入了一片困境。被告刘某某居住在深山村落,手机信号不畅,导致法庭工作人员难以与被告联系。为了确保案件的正常审理,法庭工作人员毅然决定亲自前往被告所在的村落,展开了一场寻找与调查的工作。最终,在村书记的帮助下,法庭工作人员成功与被告取得联系,并将案件相关材料交至被告手中,完成了案件送达的任务,为案件的顺利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上门送达"虽然是临江人民法庭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但正是这种坚韧不拔的工作精神和态度,让"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真正贯彻到每一件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上。这一执着精神不仅彰显了法庭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更展示了法治建设的成果,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付诸实践,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贡献了一份力量。这起案件的成功送达不仅为原告伸张正义,也为司法机构的责任担当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