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评论:维权之路岂可违法

近日,长沙发生一起家装设计纠纷引发广泛关注。本应是业主与设计师相向而行,共同打造理想家园的过程,却演变成了互相伤害的悲剧。这一事件让人深思,维权之路岂可违法,而双方却在纠纷中激化矛盾,最终导致了无谓的伤害。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对于涉及法律纠纷的事件,我们不能因情绪激动而违法。朱先生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有关设计师的不实言论,已经涉嫌损害他人的名誉,这是不可取的。反之,方女士在回应中透露业主家庭隐私、对他人的家庭情况充满负面评价,同样是伤害他人隐私权和声誉权,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搜狗截图20240329122038.jpg

其次,双方应当理性对待合同纠纷,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决。在合同期内,方女士确实有履行修改图纸的义务,朱先生随意解约是不合理的。如果合同中的交付标准约定不明确,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按行业惯例、交易习惯来综合判定。因此,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来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我们要明确,美感是主观的,装修设计的好坏因人而异。朱先生认为设计效果“像鬼屋”,但这并不能作为否定设计师职业能力的理由。装修设计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设计师和业主应当共同沟通、理性协商,以求达成最终的设计方案。如果双方出现分歧,应当以理性、法律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通过言语伤害他人。

最后,我要呼吁,维权不能违法,合同约定的底线和职业伦理的底线必须守住。任何纠纷都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恶语相向、伤害他人的方式来达到目的。我们期待双方能够冷静下来,理性对待问题,以和解的态度来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和伤害。

这起事件给我们上了一课:在维权过程中,我们要冷静理性,不可因一时情绪而冲动行事。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只有依法维权,才能最终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得以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