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令人震惊的监狱内诈骗案件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曝光。被告人李某,一名来自甘肃定西的90后男子,本已因诈骗罪获刑3年5个月,然而在服刑期间,他居然又多次利用监狱内的机会骗取狱友钱款,共计172800元,其中60000元未遂,112800元全部以银行转账方式打入其父亲银行账户。
监狱内再次作案,诈骗多名狱友
李某,自1992年出生,初中文化,曾因抢劫罪、盗窃罪等多次入狱服刑。2020年12月4日,他再次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然而,这次刑期尚未满,他竟在监狱内多次实施诈骗。
根据司法文书披露,李某担任分监区生活委员和纪律委员的身份,以此为掩护,谎称可以调整轻松劳动岗位、照顾生活等方式,取得狱友的信任。通过电话和纸条传递信息,他指使狱友的家人将钱款转入其父亲的银行账户。这一诈骗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也败坏了监狱秩序。
法院判决及反思
经过法院审理,李某被认定犯有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3万元。针对李某的犯罪行为,法院做出了严厉的判决,并对其利用监狱内的职务之便实施诈骗行为予以谴责。
此案引发了人们对监狱管理制度的思考。监狱内部应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管理与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提醒家属和社会公众要警惕类似诈骗行为,切勿轻信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李某的案例再次提示我们,犯罪行为不仅会导致个人受罚,还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建议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珍惜自己的清白之身,远离违法犯罪,走上阳光健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