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人退休返聘和再就业问题,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鼓励多渠道畅通和支持老年人就业。但是,相关新闻报道却显示,老年人特别是55~65岁之间的低龄老年人面临就业难题,即便是低龄老人就业难:58岁清华毕业找不到超5000元的工作。
无论是出于增加经济收入还是实现职业使命感,或者是发挥专业所长和寄托工作情感,不少老年人都有再就业的强烈需求。但是,一方面是老年人的预期寿命延长,退休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可以“夕阳红”地发挥余热。另一方面,却是老年人面临求职渠道窄、就业门槛高、找工作处处碰壁等难题。哪怕是高学历和低龄的老年人,也难以找到尽如人意的理想工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老年人就业市场的供需矛盾?
“年龄是个宝”,既是说年轻是好事,也是说老龄是优势。老年人的工作经历和人生阅历丰富,如果身体健康和条件允许,完全可以胜任多数工作。比如,我国不少日资企业都会返聘退休职工返岗就业,他们从事的也是技术指导等专业工作。与此同时,退休老人不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用工成本也会明显降低。
之所以企业等用人单位挑肥拣瘦,对求职老年人设定重重门槛,主要可能是如下方面的原因所致。
一方面,这反映出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和违法不究的问题,使用人单位可以肆无忌惮地出现年龄限制、年龄歧视等违规做法。
从法律法规来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应以年龄为条件来限制求职者。但是,我国不少用人单位普遍对年龄“一刀切”,人为设置符合条件的年龄段,使很多人被硬性排除在就业的大门外。这种违反就业公平政策的做法如此普遍,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而相关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纠正不到位,使年龄歧视长期存在而得不到有力纠偏。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对老年人存在刻板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人的求职范围。人们往往认为老年人可以胜任的工作主要以物业保安、家政保洁等服务类岗位为主,而没有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专业技能和职场经验。加之不少老年人缺乏互联网技能,同当前普遍流行的数字工作条件存在差距,也是用人单位顾虑的因素之一。与此同时,用人单位担心老年人在工作中出现身体状况而承担责任,因此出于避责考虑而不愿雇佣老年人。
老年友好型社会不仅意味着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还意味着老有所劳、老有所业。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就业权,使他们可以通过返聘和再就业而为社会继续作出贡献,既是通过银发就业带动银发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富有充实感和获得感的关键举措。
要想推动银发就业蓬勃发展,就需要在法律法规健全和用人单位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健全相关制度,使用人单位不敢将老年人拒之门外,并能够无忧聘用老年人再就业。
要加强对招聘就业的执法检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就业权利不受年龄歧视的制约。对于明目张胆的年龄歧视的用人单位,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并提高惩戒力度,避免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成为“纸老虎”。与此同时,也要警惕和监督用人单位可能出现的隐性年龄歧视,因为隐性门槛的隐蔽性和危害性都远甚于明文歧视。
对于一些确有必要进行年龄限制的岗位,政府部门应出台规范性文件加以引导和规范,避免用人单位各行其是。比如,新加坡政府规定出租车司机可以干到73岁,就为行业用人设定了标准,也使用人单位可以更有参考依据。
目前老年人求职仍然以亲友介绍等线下渠道为主,线上招聘平台的利用率还不高。线上招聘平台要开辟老年人就业专区,为他们找工作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中介服务。特别是要加强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使老年人可以游刃有余地享受数字红利。此外,招聘平台企业也要加强平台治理,监督和纠正用人单位设置不合理年龄限制的行为,把好老年人求职的第一道关。
与此同时,也要打消用人单位的后顾之忧,健全老年人返聘和再就业的制度规则,既保障老年人的就业权,也维护用人单位的相关权益。社会上存在老年人跌倒无人敢扶起来的问题,用人单位也担心出现类似的纠纷而难以摆脱。要通过健全制度规则来明确老年人就业的权责利,使用人单位放心聘用老年人,也有利于拓宽老年人的就业渠道。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