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王村镇原副镇长洪升的职务变动情况引发了社会关注。据了解,2016年洪升因在上班时间开网约车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据歙县政府官网公开信息显示,洪升已于2022年11月出任歙县城管局副局长,同时还是该局党组成员。之前,洪升曾任职于歙县金川乡、武装部、常务副乡长等职位,2015年2月开始担任歙县王村镇副镇长,2016年12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副科级干部,2019年6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新华网早前报道称,2016年5月中旬,洪升因家庭生活遇困而注册了滴滴网络约车平台成为车主。当年6月15日,他驾驶私家车载客前往县城办事时被人举报。后续媒体报道显示,洪升干起网约车司机的兼职原因是,需要侍奉年迈的父母和养育孩子,月薪3000元难以为继;同时他还患有痛风病,需要尽快偿还治疗费用所欠下的债务,因此选择了开网约车。事件曝光后,洪升表示“不管组织怎么处理,我都坦然接受”。
2016年7月,歙县官方发布通报称,洪升在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经查属实。通报指出,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错误并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同时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当时,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