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应急管理厅披露了两起煤矿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旨在警醒全区煤矿生产单位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时间回溯到2023年6月13日至14日,宁夏应急管理厅联合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对宁夏庆华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南井进行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执法检查。在检查中,他们发现该矿的21胶带石门和403工作面液压泵站的两台防爆型电气设备存在失爆的重大隐患。针对此情况,宁夏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迅速对该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53万元。目前,该安全隐患已经得到了整改。
除此之外,还有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2022年5月11日。当时,宁夏应急管理厅在对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年度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针对这一违规行为,宁夏应急管理厅对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宁夏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该地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并持续曝光违规企业和问题隐患,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他们将努力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标,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更加深刻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稳定和控制安全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