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写这个题目呢?因为前段时间我又开始打篮球了,而我打得篮球永远都是所谓的野球,这种野球场上的奔跑、跳跃再给我带来汗水的同时,更多的则是酣畅淋漓后的喜悦。
文/余大满 (头条号:余大满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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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来解释一下什么叫野球。在我的字典中,所谓的野球就是没有裁判,没有固定规则的篮球赛。为啥一定是篮球呢,不是足球、乒乓球啥的?我告诉你,因为我就会打篮球。
在我的篮球职业生涯中(这话说得我好像篮球打得特别牛掰似的),基本上就是混迹于传说中的野球场。没有裁判,没有固定场地,没有严格的规则执行,没有固定队友,只要凑够人数,直接开打。
通常就是一帮人围着一个半场,只要人数能够均分,通过转篮球气孔的方式,打气孔对准谁,谁就跟谁在一队里。队伍分好之后就开打,甭管用什么方法,只有将球放进篮筐里就行。什么投篮、上篮、扣篮都可以。当然啦,我还真没有见过有谁在野球场扣过篮的,要是能扣篮可就不打野球啦!
一般情况下,场上都是两个队,各打5个球。这个意思就是说,谁先进5个球就算谁赢。赢的继续打坐庄,输的下去休息,为啥这样设计呢?场下还有队呢,可别让人干等着。当然也有这种情况,场上就两个队,一直打下去。都快打不动的时候,就会有人提议:咱们打十个球结束吧!有时候真的就打10个球就结束的,有的呢还会继续打下去,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中途有人受伤,直接中断。我就遇到最后这种情况,这个后文再说,说多了脚还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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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刚上初中的时候才开始学打篮球的,没人教应该算是自学成材,当然这是个“废材”。那时候的我,在经历了小学升初中一个暑假的滋润之后,俨然成了一个走路还要大喘气的小胖子。初一的时候曾经测试过50米,我记得我成功跑过10秒5,位列班级倒数第一。女生跑得都比我快,太丢人了!
后来家里看,老是这样可不行啊,再这样胖下去,以后连路都走不动了。咋办呢?去打篮球吧。于是我手上多了一个橡胶制的篮球,其实是一个袖珍篮球,比正常的球要小一点。球拿起来也比较轻,估计是考虑我肥胖的体格实在不能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吧,故意给我买个轻便点球。
我就这样开始走进篮球场,走上这条不归路。不会打咋办,会被虐吗?会,那就行。
我的学校就在家门口,走路到教室最多5分钟,就那样我还经常迟到,真够懒的。当然学校离家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每逢周末都能随时到学校去打一场篮球。我先从基本的拍球做起,然后运球、投篮、上篮慢慢学。学不会咋办,看人咋弄;学会了接下来咋搞,到场上被人虐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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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没人带我玩,为啥呢?我跑不动,技术又菜,只能在场上干瞪着看着别人打,后来实在缺人,就有人喊道:“小胖子,你来上吧”上来干嘛呢?凑人数,外加捡球。
至今,在我每学一项新技能前,都有人跟我这样说过:不会没关系,慢慢你就会了。可我发现,这句话在打篮球上可不起什么作用。我从初一打到高三就感觉没啥进步。一直让别人以为我的球技,与我的实际年龄不符。
记得在高二那年暑假,和我在一个场地打球的高一学生,特别傲气。依着自己的身高和球技,在我面前各种炫,然后轻飘地说了一句:你初几啊?一想起这事儿,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不过现在想起来,没准当时人家夸我年轻呢?哪像我现在24、5岁的年纪,拿着小米手机,开启自动识别年龄功能,至少要30岁开外。从高二到现在,这8、9年我是咋过的?穿越了吗?
当然,我并不是一如既往地菜。偶尔也有高光时刻,时不时来一个超远三分,不可思议进球,甚至带领球队逆转获胜啥的。
记得那时2015年的一月,阳光明媚的一个下午。我们研一班挑战研二班。当时我因事错过了上半场,等我来到时候,我们已经落后5分了,照这样打下去,一场失利在所难免。看来上天注定要给我一次拯救全队的机会。
第三节,我表现平平。一直到最后一分钟才找到感觉,投进一个中投。可到了第四节,属于我的时刻终于来了,在5分钟之内,我5投4中,拿下8分。带领球队逆转,最终以3分的微弱优势取得了胜利。那是属于我的时刻,估计这职业生涯也难有那样高光时刻了,让我铭记吧。
什么?你问我那场比赛的总体比分是多少?不告诉你,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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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球受伤也是一件常事。在我的记忆中,我打篮球总共受了三次伤,一次比一次严重。
第一次是在高考前三天,我在一次突破上来后,直接被绊倒,绝对是绊倒。两个手肘、两处膝盖全部摔伤,鲜血从四肢伤处流出。那时候我可不知道自己是熊猫血,没那么心疼。只是手和腿一直很疼,想起即将的高考,我就心疼起来,要是影响考试咋办。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次只是皮外伤,没有影响四肢的运动,考试啥的没有影响。现在想来,要是当时没考上,这也不算是理由。
第二次是在研究生二年级的时候,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黑夜,我们一帮就着球场夜灯微光打起了球。某君和我对位,在和我争抢篮板球的时候,一把手呼下来直接打在我的右手小拇指上,我的小拇指从关节出直接翻腕起来。我也没在意,用左手直接将变形的手指掰过去。掰完就后悔了,咋当时没拍照呢?后来的事实证明,手指关节扭曲可不是一件小事,因为接下我的小拇指就肿了,然后就很疼啊。
第三次是三个多月前,应同学邀请来到市体育场感受一次高大山的室内篮球赛,当然这也是野球。在打到2个多小时的时候,我们一行都已经汗如雨下,精疲力竭了。于是就有人提出,再打十个球就走。就像我前文所说的那样,还没打完了就有人受伤倒地,比赛直接结束,可惜这次主角是我。那次我崴了脚,去了多年不去的医院,被同学搀着一瘸一拐地回到了住处,至今受伤的左脚一直不能使劲。值得一提的是,使我崴脚的拿一下是一次跳投,在我落地的那一刹那,球也进了。你说我是该笑呢还是该哭呢?
为啥写这个题目呢?因为前段时间我又开始打篮球了,尽管脚上的伤还没有好全,但偶尔来到这里,也能找找运动的感觉。我打得篮球永远都是我笔下所谓的野球,尽管没有太多条条框框的规则,但至少在汗水漫步全身,也会有一丝酣畅淋漓的喜悦的感觉。
我喜欢这种感觉!
附:我的退役球衣(自从被他们签完名之后,我就再也没穿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