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墨西哥世界杯,在阿根廷对阵英格兰的1/4决赛中,下半场第6分钟马拉多纳在禁区内争抢头球时用手将球打入球门,帮助阿根廷1:0领先英格兰。
随后他又上演连过5人打入“世纪进球”,最终率领阿根廷2:1战胜英格兰。
手球在足球运动中是很不光彩的行为,但却是很常见的犯规动作。贵为当世足坛“绝代双骄”的梅西、C罗也曾用手球“致敬”球王马拉多纳。
2010年著名球星亨利也曾用手球淘汰爱尔兰,助法国队闯入世界杯决赛圈。
在几位足球大佬的手球行为中,马拉多纳被奉为救世主、民族英雄,而对梅西的手球行为各界却颇有微词,C罗的手球更是被当成了笑料,至于亨利,当年则成为违背公平竞赛的反面典型被千夫所指。
同样是手球,为什么遭受的待遇会有如此大的反差?小编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比赛性质不同,马拉多纳当时参加的是1986年的世界杯比赛,对阵的是英格兰国家队,众所周知,阿根廷和英国1982年爆发了马岛战争,这场战争阿根廷作为弱势的一方是吃了大亏的,而这场球赛的胜利为阿根廷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足球迷大多数是血气方刚的青年,在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以及同情弱者的情绪引导下,马拉多纳被视为民族英雄就顺理成章了。而梅西、C罗手球犯规中参加的是俱乐部比赛,很难获得大多数球迷的认同感。二是年代原因,时间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一个历史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好的一面会沉淀为精华,让后人不停地津津乐道,不好的一面却会被时间冲淡,人们偶尔会心无波澜地把它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会去美化它,比如远古年代的拿破仑、亚历山大大帝、成吉思汗被奉为杰出帝王、盖世豪杰,尽管他们发动的都是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尽管他们都曾让无数无辜者生灵涂炭。同理,马拉多纳三、四十年前的“上帝之手”已经成了典故,而时间更近的梅西、C罗、亨利的手球只是普通的犯规动作而已。第三,主观故意程度和动作的隐蔽性。马拉多纳的手球非常隐蔽,裁判很难发现,而且起跳争顶的时候手臂会自然张开,让人难以分辨究竟是球打手还是手打球,梅西的手球和马拉多纳类似。如果主观故意程度低,自然容易得到人们谅解,但C罗的手球完全是一个排球动作,亨利则像用了海底捞月的技能,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第四,取得的成就和名气不同。1986年号称马拉多纳一个人的世界杯,2000年更是被国际足联评为“世纪球王”称号,在球迷心中的地位甚至高于另一位球王贝利。梅西、C罗虽然是最接近球王的人,但没有世界杯加持还是稍逊一筹,亨利也只能称为一流球星。人性使然,个人崇拜达到极致,英雄的缺点也变成了优点,反之,如果对一个人的偏见和鄙视达到极致,那他呼吸都是错的。
其实对于球员的评价,大多时候都是基于人性,出于情绪和个人喜好,并没有绝对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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